《海峡都市报》简介
《海峡都市报》是1997年福建日报社出版的报刊,是福建省第一张面向全省的综合性都市生活报,每日出版。
登报电话:4009601151
登报客服:A4009601151
中文名称:海峡都市报
报刊类别:时事新闻
主管单位:福建日报社
主办单位:福建日报社
编辑单位:海峡都市报社
创刊时间:1997年10月1日
出版地区:福州市
出版周期:日报
国内刊号:CN35-0059
登报级别:福建省级报纸登报
报业集团登报中心与各国家级报纸、省市级报纸展开合作,刊登各类个人/公司证件登报挂失、遗失声明、债权债务公告、资产处置公告、催收公告、拍卖公告、注销减资等各项声明公告业务,免去您东奔西跑的登报烦恼。
《海峡都市报》影响
《海峡都市报》强调信息性、服务性、可读性、时效性、权威性。每天提供给广大市民以大量各类有用的、感兴趣的信息。《海峡都市报》及时、迅速地报道以福州、厦门和泉州等城市为重点的当日全省新闻,全国乃至国际最新的重大新闻。《海峡都市报》通过全心全意地替市民分忧、为政府解难,通过切实有效的舆论监督、反映市民要求,组织策划各类社会活动,从而在广大市民中树立权威的亲民形象。
《海峡都市报》荣誉
《海峡都市报》自办发行,覆盖全省城镇,以福州、泉州、厦门、莆田、漳州等发达城市为主要发行对象,每天发行50万份以上。《海峡都市报》设有40多个发行站、3000多个零售网点,拥有一支近2000人的发行队伍。
《海峡都市报》广告实行开放、公平、充满赢利空间的代理制,2000年以来已成为福建市场广告投放主媒体,2006年广告收入超过2亿,成为全省单一媒体广告营收第一。
《海峡都市报》组织
《海峡都市报》下设省内新闻中心、省外新闻中心、专副刊采编中心、闽南采编中心、通联部、出版及电子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广告中心、综合管理部、发行部,并在泉州设有闽南分社,在厦门、漳州、莆田等地设立记者站。闽南分社拥有独立刊号。
《海峡都市报》版面
《海峡都市报》版面设有要闻版、福建新闻版、福州新闻版、福州社会版、闽南要闻版、股市版、体育版、文娱新闻版、台湾新闻版、国内新闻版、国际新闻版、特别报道版,以及着力于新闻纵深报道新闻周刊""、""金三角"",还有""房产周刊""、""生活周刊""、""时尚周刊""、""财富周刊""、""教育周刊""、""文化周刊""、""科技周刊""等服务性强、内容精彩的各类专刊。版面从创刊时的4开8版扩为日均45版以上。
《海峡都市报》职能
自创刊以来,《海峡都市报》坚持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的办报宗旨,做市民的忠实公仆,为政府分忧,替市民解难,努力成为沟通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的桥梁。《海峡都市报》已成为全省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行量、零售量、自费订阅率、城区发行密度等代表媒体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均居首位,一如阳光、空气,《海峡都市报》成为了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海峡都市报登报价格:15字/110元
1、标点符号一个算一个字、两个数字算一个字;
2、两个小写字母算一个字、大写字母一个算一个字;
3、截稿时间15:30;
4、截稿后无法撤销订单;如在截稿前撤销订单,需扣除30%的撤稿费用。
海峡都市报登报相关问题:
”境外投资备案证书遗失声明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投资主体,以投入货币或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进而获得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境外投资备案是指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国企业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进行申请,进而获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
登报模板
遗失声明:XXX有限公司遗失以下三份境外投资备案证书:X国办事处遗失境外投资备案证书,编号XXXXXXXXX;X国办事处遗失境外投资备案证书,编号XXXXXXXXX;X国办事处遗失境外投资备案证书,编号XXXXXXXXX。企业组织机构代码:XXXXXX,声明作废。”
"资产的处置公告登报模板
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关于对北京XX厂等43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权情况: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拟对北京XX厂等43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4,685,621,437.87元。(附:《433户债权资产清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交易对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及洗钱等行为。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公告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不良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贾XX、周XX、侯XX
联系电话:010-6552XXXX、010-6552XXXX、6552XXXX
传真:010-6552X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东2号
邮政编码:10002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石XX
联系电话:010-6552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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